平度市人民法院:电视台对“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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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德
2020-06-23 14:17

  中国民生网讯(编辑 王洪德 姜昊)2018年7月份来,平度法院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扎实推进“无讼村庄(社区)”建设,在共识凝聚、平台搭建、共治融合上持续发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日,平度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的“以案说法”栏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门报道。

  “以案说法”第四期,诉前调解:春风化雨天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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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初,市人民法院蓼兰法庭接到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李文芳(化名)和李鹏程(化名)同村村民,两家土地相邻。李文芳(化名)认为李鹏程(化名)多占了自己半亩地,可李文芳(化名)却认为这半亩地是自己,没有多占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便将李鹏程(化名)这半亩的小麦全部铲除了。李鹏程(化名)气不过,动手打了李文芳(化名)。李文芳(化名)受伤住院,越想越气,便找到她所在社区的法律顾问以对方侵害身体健康权为由写了诉状,要求李鹏程(化名)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补助费等费用合计6000元。
  对于李鹏程(化名)来说,他所不能接受的是李文芳(化名)将自己辛苦种植的小麦给糟蹋了,双方扯平,不用赔偿。在了解整个案件的过程中,接待法官陈雷捕捉到了这样一个信息。他说:“申请李文芳表达出的态度,是不想打官司,就是想找个地方把理说清楚。后来被申请人李鹏程(化名)也希望把这事情协调解决,今后双方的关系还可以相处”。
  原来,同在一个村长大,又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两人都不想把事情闹大,更不想对簿公堂。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陈雷建议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虽然双方有调解意愿,但过程却并没有那么顺利。担任本次调解任务的特邀调解员张学耕表示,双方矛盾很大,很尖锐,通过电话根本调解不了,便将他们约到了蓼兰法庭,离他们都近。
  2020年4月25日,两个人来到了蓼兰法庭的调解室,面对面进行了调解。可由于两人情绪激动,在调解过程中场面多次失控。陈雷和调解员不断引导他们,并采取分开调解的方式,慢慢将他们的情绪安抚下来。(调解详情戳视频)
  从中午1点一直调解到下午6点,终于,双方达成和解,签署和解协议。李鹏程(化名)将协议中要求赔偿的医药费一次性通过微信转账付给了李文芳(化名)。李文芳也诚挚的道了歉,表示自己不该那么冲动。同时,这半亩地的归属以村委之前确定的界址为准。一场矛盾纠纷就地圆满化解。

  “以案说法”第五期,诉前调解挺在前 矛盾纠纷得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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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学宁是白沙河街道西店后村的村民。2015年,村里一家合作社的负责人租种了村里30户村民的土地,其中就包括白学宁的1亩地。前五年,一亩地一年的租赁费1200元,五年后,每年每亩地1260元。村民们每年年初都会收到本年度的租赁费,最多的村民每年仅租赁费就上万元。白学宁说:“刚开始每年都能按时收到租赁费,但从2018年以后,钱也收不到了,人也找不到了”。
  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村民们只能选择等待。可左等右等,始终等不来拖欠的租赁费,村民们着急了。2019年的夏天,多次商讨后,村民们来到村委,希望“当家人”-村党支部书记能够帮助解决。如不能解决,他们准备通过信访来解决。
  白沙河街道西店后村村党支部书记焦珍玉表示,我们坚持的原则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所以我叫着他们社区的法律顾问以及分管我们村的社区法官一起在办公室一块商量,看怎么解决这件事情。
  焦珍玉所说的社区法官是村里“无讼村庄”创建工作室所配备的,也是张戈庄法庭的庭长苗迎春。她在村庄建立工作室的时候,通过走访村干部、村民了解社情民意,该案件就是在走访中了解到的。    在了解的过程中,苗迎春敏感的认识到,此次案件涉及到30户村民,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让村民们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失,对合作社来说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她建议村民们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有了社区法官的指导意见,村民们看到了希望。大家一起来到村委的“无讼”村庄创建工作室,了解相关法律法条,同时也表达自己的诉求。但作为纠纷的另一方,合作社的负责人却一直没有露面,调解也多次陷入被动。“在调解的过程中,因为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都联系不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过他的一些其他的诉讼案件,通过一些他认识的人,终于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后联系上了他还挺配合的”,苗迎春如是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前调解的有效期限是30天,超过期限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由于前期没有和合作社负责人取得联系,眼看着期限马上就到了,苗迎春的心里十万火急。但是因为该合作社负责人身处外地,无法回来亲自处理,因此双方一直未能达成调解。2019年12月,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考虑到合作社后续的经营以及村民们后续的租赁费问题,苗迎春没有进行法院判决,再加上前期双方已经同意调解,因此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诉讼调解,继续做双方的工作。
  终于,2019年12月17日,双方签署民事调解书。按照其中的协议,要求合作社负责人不仅要支付所欠的租赁费,还要向每个原告支付相关的违约金。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
  通过调解,村民们不再担心所拖欠的租赁费,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也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司法调解的好处。白沙河街道西店后村村党支部书记焦珍玉表示,通过这样一个案例,无形中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告诉了大家遇到一些纠纷怎么处理才最好。


  在下一步“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中,平度法院将继续及时总结经验,选取典型案例、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厚植“无讼村庄(社区)落地生根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土壤,努力扩大“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影响,为突破平度攻势及加快打造青烟潍城市群会客厅和青岛辐射带动半岛一体化发展桥头堡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注:视频及部分文字来源于市融媒体中心

平度市人民法院审核:孙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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